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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官员:泰安牺牲民警未带枪程序上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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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官员:泰安牺牲民警未带枪程序上没错

2011年01月10日
 

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记者 申亚欣)今日,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公安部办公厅指挥中心主任程人华做客人民网直播间,就为主题与主持人交流互动,并回答网友提问。期间在回答网友提问“山东泰安的枪击案牺牲民警出警的时候为何不带枪,不穿防弹衣”时表示,公安机关对枪管理严格,实行枪弹分离的制度,根据警情的需要来决定带什么样的装备。山东泰安这起案件是在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在没有确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从程序上说是没有错误的。

程人华表示,一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上有枪,或明确犯罪嫌疑人就是危险的犯罪分子,或去特定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时,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都规定:一定要给基层民警配枪支。这点公安部也是明确要求的。山东泰安民警牺牲的事件发生是意外情况。我们民警平时走访百姓生活情况时,也不可能带枪。

关于防弹衣的问题,程人华介绍说,因为防弹衣很沉,在出警过程中,不是每次出警都要配上防弹衣,还是根据警情来研判。同时目前200万警察,还不可能人人配上一件,同时也说明我们的政府要加大对单警装备的投入,对必要的装备一定要配上。

程人华介绍,设想一下,如果那名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犯罪人,只是普通老百姓,民警去调查的时候就荷枪实弹,会对老百姓的心里造成一定的冲击,他们会有一定的惊慌,公安民警为什么这么全副武装地来找我,会产生心理恐惧。民警穿上防弹衣去走访群众,群众产生紧张情绪,也不利于交流,开展不了工作,也难以警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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