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资格审查及专家委员会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正式聘任余春明律师为仲裁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自1995年成立,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成立十七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0000余件,案件标的额达人民币250亿元。受理案件数和审结案件数一直位于国内仲裁机构前列。
余春明律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律师、合伙人。在法院任庭长多年,多次立功受奖,一级法官。从事律师工作后,任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承办了多起大案要案,均取得满意结果,多次获得广州律师“维护社会稳定奖”、“业务成就奖”、“理论成果奖”、“优秀律师”等荣誉。任广东省律协民事法律委员会、证券法律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文体委员会委员、擅长高端民商事诉讼( 房地产、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金融、公司、婚姻家庭等)、非诉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
在法院十几年,亲自审理案件数千件,曾创下一年审理案件488件的全省最高记录,并连续数年办案数量居全省第一。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广东多家知名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承办了一大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经办的案件被作为经典案例为《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及广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并多次接受广东电视台、广州电台等媒体专访或作为其特邀嘉宾。发表法学论文和专业性文章近百篇。
此次余春明律师受聘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将秉承公正、谦虚、勤勉、专业地态度做好仲裁事业,促进仲裁案件的妥善解决,推进仲裁制度的发展。